新乐府序
古诗原文
断为五十篇。
篇无定句,
句无定字,
系于意,
不系于文。
首句标其目,
卒章显其志,
诗三百之义也。
其辞质而径,
欲见之者易谕也;
其言直而切,
欲闻之者深诫也;
其事核而实,
使采之者传信也;
其体顺而肆,
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。
总而言之,
为君、
为臣、
为民、
为物、
为事而作,
不为文而作也。
白话译文
总共九千二百五十二个字,
分成五十篇。
每篇的句数不固定,
每句的字數也不固定,
只依据表达的内容而定,不追求形式上的整齐。
每篇开头一句点明主题,
结尾一章彰显主旨,
这是继承《诗经》三百篇的传统。
语言质朴而通俗,
让看到的人容易明白;
言辞直率而恳切,
让听到的人受到深刻警醒;
所述之事真实可靠,
使采录者可以据实传播;
文体顺畅自然,
适合配乐演唱,编入乐章歌曲。
总而言之,
这些诗是为君王、为臣子、为人民、为万物、为具体事件而写的,
绝不是为了追求文辞华美而作。
注释
2. **断为五十篇**:白居易将新创作的乐府诗分为五十首,每首独立成篇,合称《新乐府》。
3. **系于意,不系于文**:内容重于形式,强调诗歌应以表达思想为主,不拘泥于格律对仗。
4. **诗三百之义**:指《诗经》三百篇的讽喻精神与政教功能,《诗经》多用于反映社会现实、劝诫统治者,白居易以此自比,表明其诗歌的现实主义立场。
5. **辞质而径**:语言质朴直白,“径”即“直”,指通俗易懂。
6. **言直而切**:言辞直率,切中要害,具有批判性和劝谏性。
7. **事核而实**:所写事件真实可靠,有据可查,增强可信度。
8. **体顺而肆**:文体流畅自然,“肆”指舒展自如,便于配乐演唱。
9. **为君、为臣、为民、为物、为事而作**:概括了白居易“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”的文学主张,强调诗歌的社会功能。
诗人信息
白居易
唐朝诗人
白居易(772年-846年),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,又被称为诗魔,是唐朝著名的文学家、政治家和诗人。
白居易出生于唐代宗大历七年(772年),河南新郑(今河南省新郑市)人,出身于官宦世家。
生平:
白居易自幼聪明好学,15岁时便有诗名。
他于唐德宗贞元十六年(800年)中进士,历任翰林学士、左拾遗等职。
后来因直言进谏触怒权贵,被贬为江州司马。
此后,他历任苏州、杭州等地刺史,直至唐武宗会昌二年(842年)退休,晚年隐居洛阳,以诗酒自娱。
文学成就:
白居易是唐代文学的代表人物之一,他的诗歌以平易近人、通俗易懂著称,被誉为“诗魔”。
他的诗歌题材广泛,包括政治、社会、民生、风景等方面,既有深刻的社会批判精神,也有优美的自然描绘。
他的诗歌风格独特,语言通俗,内容深刻,具有强烈的现实主义色彩。
他的代表作有《长恨歌》、《琵琶行》、《赋得古原草送别》等。
历史地位:
白居易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。
他与元稹并称“元白”,是唐代新乐府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。
他的诗歌不仅在当时广受欢迎,而且对后世文人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他的诗歌被后人广泛传诵,被誉为“诗史”,在中国文学史上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。
诗歌赏析
《新乐府序》虽非传统意义上的“诗”,但作为一部大型组诗的总序,具有强烈的宣言性质和理论价值。它系统地阐述了白居易的诗歌创作理念,集中体现其“现实主义”文学观。全文逻辑严密,层层递进,先说明体例(篇数、字数不定),再揭示结构特点(首标目、卒显志),继而从语言、内容、形式、功能四个维度展开论述,最后升华至创作宗旨——“为事而作,不为文而作”。这种“以意为主”“以实为本”的思想,是对六朝以来浮华文风的彻底反动。语言平实如话,却蕴含深意,体现了白居易一贯的“老妪能解”的审美追求。整篇序言如同一篇诗学宣言,不仅是对《新乐府》五十首的纲领性说明,更是中唐新乐府运动的核心理论文献。
创作背景
艺术特色
2. **四言句式为主,节奏明快**:多用四言句(如“辞质而径”“言直而切”),整齐有力,朗朗上口,类似《诗经》体,呼应“诗三百之义”。
3. **排比与对仗增强气势**:如“其辞质而径……其言直而切……其事核而实……其体顺而肆”,四句排比,层层推进,逻辑清晰,气势磅礴。
4. **口语化与通俗化**:语言平实直白,避免艰涩典故,体现其“老妪能解”的文学主张。
5. **宣言式结尾**:“总而言之……不为文而作也”如警句,振聋发聩,点明主旨,具有强烈的批判意识和责任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