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丞的职责本是县令的副手,本应参与县中一切事务。其下有主簿、县尉,他们各有分工。但县丞职位虽高,却接近县令,惯例上为避免嫌疑,不得对政事表示可否。文书下达时,小吏抱着已成定案的公文来到县丞面前,卷起公文前半部分,用左手夹住,右手抽出末尾,像雁群或鸭子般排着队走进来,平视着县丞说:“请签字。”县丞提笔占位,小心地签上名字,抬头看着小吏问:“可以吗?”小吏说:“可以。”便退下。县丞不敢稍微审阅,完全不知道所签何事。虽然官位尊贵,实际权力和地位反而低于主簿、县尉。民间谚语中,凡提到怠慢之人,必定说“像县丞一样”。甚至被人讥笑辱骂。设立县丞,难道本来就是为了让人这样吗?
博陵人崔斯立,勤于学问,钻研文章,积累才德,学识渊博,日益宏大。贞元初年,他带着才华到京城应试,两次应试都压倒众人。元和初年,因先前任大理评事时直言朝政得失被贬官,几经转任,来到蓝田县任县丞。刚到任时,他感叹道:“官职没有高低之分,只看自己是否有能力胜任。”后来发现无法施展抱负,又叹息道:“县丞啊县丞!我没有辜负县丞之职,是县丞之职辜负了我!”于是彻底收敛锋芒,完全遵循旧例,打破原则,随俗行事。
县丞厅堂原有壁记,因房屋破漏、污损而无法阅读。崔斯立更换了椽子和瓦片,粉刷墙壁,把前任县丞的姓名全部写上。庭院中有四行老槐树,南墙下有一千多根大竹子,整齐挺立,仿佛相互对峙,溪水潺潺,沿阶流淌。崔斯立认真清扫庭院,种下两棵松树,每天在树下吟诵诗文。有人来问事,他总是说:“我正有公事要办,您先请回。”
考功郎中、知制诰韩愈记。
古诗原文
于一邑无所不当问。
其下主簿、
尉,
主簿、
尉乃有分职。
丞位高而逼,
例以嫌不可否事。
文书行,
吏抱成案诣丞,
卷其前,
钳以左手,
右手摘纸尾,
雁鹜行以进,
平立睨丞曰:“当署。
”丞涉笔占位,
署惟谨,
目吏,
问:“可不可?
”吏曰:“得。
”则退。
不敢略省,
漫不知何事。
官虽尊,
力势反出主簿、
尉下。
谚数慢,
必曰“丞”。
至以相訾謷。
丞之设,
岂端使然哉? 博陵崔斯立,
种学绩文,
以蓄其有,
泓涵演迤,
日大以肆。
贞元初,
挟其能战艺于京师,
再进再屈千人。
元和初,
以前大理评事言得失黜官,
再转而为丞兹邑。
始至,
喟曰:“官无卑,
顾材不足塞职。
”既噤不得施用,
又喟曰:“丞哉,
丞哉!
余不负丞,
而丞负余。
”则尽枿去牙角,
一蹑故迹,
破崖岸而为之。 丞厅故有记,
坏漏污不可读。
斯立易桷与瓦,
墁治壁,
悉书前任人名氏。
庭有老槐四行,
南墙巨竹千梃,
俨立若相持,
水㶁㶁循除鸣。
斯立痛扫溉,
对树二松,
日吟哦其间。
有问者,
辄对曰:“余方有公事,
子姑去。
”考功郎中知制诰韩愈记。
白话译文
译文亮点
注释
- 贰令:辅助县令。贰,副职。
- 主簿、尉:主簿掌管文书簿籍,县尉掌管治安捕盗,各有专职。
- 不可否事:不能对事务表示同意或反对,指无权决策。
- 成案:已成定案的公文。
- 雁鹜行:像雁群或鸭子般排成行,形容小吏机械、呆板地行进。
- 署惟谨:签字时非常谨慎。
- 谚数慢:民间谚语中用来形容怠慢、无能之人。
- 訾謷(zī áo):诋毁、讥笑。
- 崔斯立:博陵崔氏,唐代士人,韩愈友人,有才学而仕途坎坷。
- 种学绩文:积累学问,钻研文章。
- 泓涵演迤:形容学识渊博、气度恢宏。
- 战艺:应试科举。
- 大理评事:唐代司法官职,掌审议刑狱。
- 黜官:被贬职。
- 枿去牙角:剪去棱角,比喻收敛锋芒,随俗从众。
- 破崖岸:打破原则、清高的姿态。
- 墁治:粉刷、修缮。
- 㶁㶁(guó):水流声。
- 吟哦:吟诵诗文。
- 考功郎中知制诰:韩愈时任的官职,负责考核官员及起草诏令。
注释亮点
诗歌赏析
本文以记叙与议论结合,语言犀利,讽刺深刻。通过描写县丞“位高无权”的尴尬处境,揭示唐代基层官僚体制中的形式主义与权力虚化现象。文中对小吏“雁鹜行以进”的描写生动传神,极具画面感,讽刺意味浓厚。对崔斯立由理想抱负到被迫“枿去牙角”的转变,刻画出士人在现实压迫下的无奈与精神失落,情感深沉。结尾“余方有公事”一句,反讽意味极强,凸显了“无公可办”的荒诞。
赏析亮点
创作背景
本文作于唐宪宗元和年间,韩愈时任考功郎中、知制诰。唐代中期,官僚体制趋于僵化,地方官制中县丞虽为副职,但因避嫌县令,常沦为“签字机器”,形同虚设。崔斯立因直言被贬,转任蓝田县丞,正是当时正直士人仕途受挫的典型。韩愈借为友人作壁记之机,借题发挥,批判官场积弊,抒发对人才被压抑、制度不合理的不满。
背景亮点
艺术特色
1. **夹叙夹议**:前半部分议论
艺术亮点
主题思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