董宣,字少平,是陈留圉地人。后来被特诏任命为洛阳令。当时湖阳公主的家奴白天杀人,因藏匿在公主家中,官吏无法逮捕。等到公主外出时,该奴仆竟与公主同乘一车。董宣在夏门亭拦住车马,按住马头,用刀划地,大声数落公主的过失,喝令奴仆下车,当场将其格杀。公主回宫向光武帝告状。皇帝大怒,召来董宣,想用刑杖打死他。董宣叩头说:“请求允许我说一句话再死。”皇帝问:“想说什么?”董宣说:“陛下以圣德复兴汉室,却纵容家奴杀害百姓,还怎么治理天下?我不需要刑杖,请允许我自杀。”随即用头猛撞柱子,血流满面。皇帝命宦官按住他,强迫他向公主叩头谢罪,董宣坚决不从,宦官强行按头,他双手撑地,始终不肯低头。公主说:“当年文叔(光武帝刘秀)还是平民时,藏匿逃亡者和死囚,官吏都不敢上门。如今贵为天子,威严竟不能制服一个县令吗?”皇帝笑着说:“天子和平民不一样。”于是下诏称他为“强项令”(硬脖子县令),放他出去,并赏赐三十万钱。董宣把钱全部分给下属官吏。从此他打击豪强,无人不惧。京城称他为“卧虎”。百姓歌颂说:“击鼓鸣冤的事少了,因为董少平在。”
他在任五年,七十四岁时在任上逝世。皇帝派使者前往探视,只见布被盖尸,妻子相对而哭,家中只有几斛大麦和一辆破车。皇帝悲伤地说:“董宣如此廉洁,死后才真正了解他。”因他曾官至二千石,特赐艾绶,按大夫之礼安葬。
古诗原文
字少平,
陈留圉人也。
后特征为洛阳令。
时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,
因匿主家,
吏不能得。
及主出行,
而以奴骖乘。
宣于夏门亭候之,
乃驻车叩马,
以刀画地,
大言数主之失,
叱奴下车,
因格杀之。
主即还宫诉帝。
帝大怒,
召宣,
欲箠杀之。
宣叩头曰:“愿乞一言而死。
”帝曰:“欲何言?
”宣曰:“陛下圣德中兴,
而纵奴杀良人,
将何以理天下乎?
臣不须箠,
请得自杀。
”即以头击楹,
流血被面。
帝令小黄门持之,
使宣叩头谢主,
宣不从,
强使顿之,
宣两手据地,
终不肯俯。
主曰:“文叔为白衣时,
臧亡匿死,
吏不敢至门。
今为天子,
威不能行一令乎?
”帝笑曰:“天子不与白衣同。
”因敕强项令出。
赐钱三十万。
宣悉以班诸吏。
由是搏击豪强,
莫不震栗。
京师号为“卧虎”。
歌之曰“桴鼓不鸣董少平。
” 在县五年。
年七十四,
卒于官。
诏遣使者临视,
唯见布被覆尸,
妻子对哭,
有大麦数斛,
敝车一乘。
帝伤之,
曰:“董宣廉洁,
死乃知之。
”以宣尝为二千石,
赐艾绶,
葬以大夫礼。
白话译文
译文亮点
注释
2. **湖阳公主**: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姐姐,权势显赫。
3. **苍头**:奴仆,汉代奴仆多戴青巾,故称“苍头”。
4. **骖乘**:陪乘,坐在车右,地位尊贵者才有的待遇。
5. **叩马**:勒住马头,阻止前行。
6. **箠杀**:用棍棒打死。
7. **楹**:厅堂前的柱子。
8. **小黄门**:宫中低级宦官,负责侍奉皇帝。
9. **文叔**:刘秀的字。
10. **白衣**:平民,未做官者。
11. **桴鼓不鸣**:击鼓鸣冤的少了,喻社会清明,无冤可诉。
12. **二千石**:汉代郡守俸禄,代指高官。
13. **艾绶**:绿色绶带,汉代高级官员的服饰标志。
注释亮点
诗歌赏析
本文虽为史传散文,但叙事紧凑,语言凝练,人物形象鲜明。通过“格杀苍头”“头击楹柱”“据地不俯”等细节,生动刻画了董宣刚正不阿、不畏强权的“强项”形象。对话精炼传神,尤其公主与光武帝的对话,凸显了皇权与法理的微妙关系。结尾以“布被覆尸”“大麦数斛”的简朴场景,反衬其清廉,情感深沉,余味悠长。
赏析亮点
创作背景
本文出自《后汉书·酷吏列传》,作者范晔为南朝刘宋时期史学家。《强项令》记述东汉光武帝时期洛阳令董宣执法严明、不畏权贵的事迹。东汉初年,豪强势力强大,光武帝为巩固统治,重用执法严厉的官员以整肃纲纪。董宣作为“酷吏”代表,其行为契合当时“以法治国”“抑强扶弱”的政治需求,也反映了范晔对清官、直臣的推崇。
背景亮点
艺术特色
1. **细节描写生动**:如“以刀画地”“头击楹”“两手据地”等动作描写,极具画面感,突出人物刚烈性格。
2. **对话推动情节**:通过人物对话展现冲突与性格,如董宣与皇帝、公主的对答,层层递进,张力十足。
3. **对比手法**:董宣的刚直与公主的骄横、皇帝的愤怒与最终的认可形成对比;生前清贫与死后哀荣也构成强烈反差。
4. **侧面烘托**:以百姓称“卧虎”、歌“桴鼓不鸣”侧面表现其治绩卓著。
5. **语言简练质朴**:符合史传文体风格,不事雕饰而意蕴深远。
艺术亮点
主题思想
本文通过董宣执法如山、宁死不屈的事迹,赞颂了刚正不阿、不畏权贵、清廉自守的官员品格,批判了贵族豪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现象。同时揭示了“法大于权”的治国理念,强调清官在维护社会公正中的重要作用,表达了范晔对理想政治秩序的向往——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