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情偶寄·蔬食(节选)
古诗原文
眼耳鼻舌,
手足躯骸,
件件都不可少。
其尽可不设而必欲赋之,
遂为万古生人之累者,
独是口腹二物。
口腹具而生计繁矣,
生计繁而诈伪奸险之事出矣,
诈伪奸险之事出,
而五刑不得不设。
君不能施其爱育,
亲不能遂其恩私,
造物好生,
而亦不能不逆行其志者,
皆当日赋形不善,
多此二物之累也。
草木无口腹,
未尝不生;
山石土壤无饮食,
未闻不长养。
何事独异其形,
而赋以口腹?
即生口腹,
亦当使如鱼虾之饮水,
蜩螗之吸露,
尽可滋生气力,
而为潜跃飞鸣。
若是,
则可与世无求,
而生人之患熄矣。
乃既生以口腹,
又复多其嗜欲,
使如溪壑之不可厌;
多其嗜欲,
又复洞其底里,
使如江海之不可填。
以致人之一生,
竭五官百骸之力,
供一物之所耗而不足哉!
吾反复推详,
不能不于造物是咎。
亦知造物于此,
未尝不自悔其非,
但以制定难移,
只得终遂其过。
甚矣,
作法慎初,
不可草草定制。
吾辑是编而谬及饮馔,
亦是可已不已之事。
其止崇啬,
不导奢靡者,
因不得已而为造物饰非,
亦当虑始计终,
而为庶物弭患。
如逞一己之聪明,
导千万人之嗜欲,
则匪特禽兽昆虫无噍类,
吾虑风气所开,
日甚一日,
焉知不有易牙复出,
烹子求荣,
杀婴儿以媚权奸,
如亡隋故事者哉!
一误岂堪再误,
吾不敢不以赋形造物视作覆车。 声音之道,
丝不如竹,
竹不如肉,
为其渐近自然。
吾谓饮食之道,
脍不如肉,
肉不如蔬,
亦以其渐近自然也。
草衣木食,
上古之风,
人能疏远肥腻,
食蔬蕨而甘之,
腹中菜园,
不使羊来踏破,
是犹作羲皇之民,
鼓唐虞之腹,
与崇尚古玩同一致也。
所怪于世者,
弃美名不居,
而故异端其说,
谓佛法如是,
是则谬矣。
吾辑《饮馔》一卷,
后肉食而首蔬菜,
一以崇俭,
一以复古;
至重宰割而惜生命,
又其念兹在兹,
而不忍或忘者矣。 论蔬食之美者,
曰清,
曰洁,
曰芳馥,
曰松脆而已矣。
不知其至美所在,
能居肉食之上者,
只在一字之鲜。
《记》曰:“甘受和,
白受采。
”鲜即甘之所从出也。
此种供奉,
惟山僧野老躬治园圃者,
得以有之,
城市之人向卖菜佣求活者,
不得与焉。
然他种蔬食,
不论城市山林,
凡宅旁有圃者,
旋摘旋烹,
亦能时有其乐。
至于笋之一物,
则断断宜在山林,
城市所产者,
任尔芳鲜,
终是笋之剩义。
此蔬食中第一品也,
肥羊嫩豕,
何足比肩。
但将笋肉齐烹,
合盛一簋,
人止食笋而遗肉,
则肉为鱼而笋为熊掌可知矣。
购于市者且然,
况山中之旋掘者乎?
食笋之法多端,
不能悉纪,
请以两言概之,
曰:“素宜白水,
荤用肥猪。
”茹斋者食笋,
若以他物伴之,
香油和之,
则陈味夺鲜,
而笋之真趣没矣。
白煮俟熟,
略加酱油,
从来至美之物,
皆利于孤行,
此类是也。
以之伴荤,
则牛羊鸡鸭等物皆非所宜,
独宜于豕,
又独宜于肥。
肥非欲其腻也,
肉之肥者能甘,
甘味入笋,
则不见其甘,
但觉其鲜之至也。
烹之既熟,
肥肉尽当去之,
即汁亦不宜多存,
存其八而益以清汤。
调和之物,
惟醋与酒。
此制荤笋之大凡也。
笋之为物,
不止孤行并用各见其美,
凡食物中无论荤素,
皆当用作调和。
菜中之笋与药中之甘草,
同是必需之物,
有此则诸味皆鲜,
但不当用其渣滓,
而用其精液。
庖人之善治具者,
凡有焯笋之汤,
悉留不去,
每作一馔,
必以和之,
食者但知他物之鲜,
而不知有所以鲜之者在也。
《本草》中所载诸食物,
益人者不尽可口,
可口者未必益人,
求能两擅其长者,
莫过于此。
东坡云:“宁可食无肉,
不可居无竹。
无肉令人瘦,
无竹令人俗。
”不知能医俗者,
亦能医瘦,
但有已成竹未成竹之分耳。
白话译文
我看人的身体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手、脚、躯干,样样都不可缺少。但其中本可不设,却偏偏赋予人类,从而成为万代人生累赘的,唯独是口和腹这两样。有了口腹,生计就变得复杂;生计复杂,欺诈、虚伪、奸险之事就出现了;这些事一出现,刑罚就不得不设立。君主无法施行仁爱,父母难以成全亲情,造物主本意好生,却不得不违背初衷,都是因为当初造人时设计不当,多加了口腹这一负担。草木没有口腹,照样生长;山石土壤不吃不喝,也未见不能滋养万物。为何唯独人类被赋予不同形体,还要加上口腹?即使有了口腹,也应当像鱼虾饮水、蝉吸露水那样简单,足以维持生命、潜游飞跃。若能如此,人便可与世无求,人生之患也就熄灭了。然而人不但有了口腹,还被赋予无穷的嗜欲,像无底的山谷一样永不满足;嗜欲越多,欲望越深,如同江海般无法填满。结果人一生耗尽五官百骸之力,供养这一物尚且不足!我反复推究,不得不责怪造物主。我也知道造物主对此未必不后悔,但因规则已定,难以更改,只好继续错下去。唉!制定法则之初必须谨慎,不可草率!我编纂此书而涉及饮食,本可不做,但既然做了,便主张节俭
注释
诗人信息
李渔
清朝诗人
李渔是中国明末清初的杰出文学家、戏曲家和戏剧理论家,他的生平、文学成就和历史地位如下:
一、生平
1. 李渔(1611-1680),字笠翁,号笠道人,江苏如皋(今属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)人。
2. 他生于明末,一生经历了明末农民起义、清军入关、南明政权等动荡时期。
3. 李渔年轻时曾中秀才,但因战乱和家贫未能继续科举。
4. 他一生以戏曲创作和演出为主,曾任南明永历帝的宫廷侍讲,后因清军南下,南明政权灭亡,李渔隐居民间,以戏曲创作为生。
5. 李渔晚年隐居杭州西湖边,继续创作戏曲,直至去世。
二、文学成就
1. 戏曲创作:李渔是明末清初戏曲创作的代表人物,他创作了大量的戏曲作品,如《闲情偶寄》、《笠翁对韵》等,对后世戏曲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2. 戏曲理论:李渔在戏曲理论方面也有很高的成就,他的《闲情偶寄》被誉为中国戏曲理论的开山之作,对后世戏曲理论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。
3. 小说创作:李渔还创作了一些小说作品,如《肉蒲团》等,这些作品在当时也颇受欢迎。
4. 诗歌创作:李渔的诗歌作品以清新脱俗、意境深远著称,他的诗歌在当时也颇受好评。
三、历史地位
1. 李渔是中国明末清初戏曲创作的代表人物,他的戏曲作品和戏曲理论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2. 他被誉为中国戏曲理论的开山鼻祖,对后世戏曲理论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。
3. 李渔的戏曲作品和诗歌作品在当时颇受好评,被誉为“笠翁”、“笠道人”等称号,显示了他在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。
4. 李渔的一生见证了明末清初的动荡时期,他的文学作品也反映了这一时期的社会现实和人民生活,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学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