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人简介
韩非(约前280年—前233年),战国时期韩国人,中国古代著名的法家思想家、政治家、哲学家,被誉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,也是后世公认的“法家三派”之一。韩非出身于韩国贵族家庭,曾与李斯一同求学于荀子门下,但他的思想体系与荀子的儒家思想截然不同。
生平:
韩非生于战国时期的韩国,早年曾与李斯一同求学于荀子门下。他的政治主张未能得到韩国国君的采纳,因此他将这些主张写成文章,流传于世。秦始皇读了韩非的著作后,极为赞赏,于是派兵攻打韩国,要求韩非出使秦国。韩非在秦国受到重用,但他的主张与李斯等人发生冲突,最终被陷害入狱,被迫服毒自尽。
文学成就:
韩非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他的著作《韩非子》中。这部著作共55篇,系统地阐述了法家思想,包括“法”、“术”、“势”三个方面。韩非主张以法治国,强调法律的严格执行,反对儒家的仁政。他还提出了“君道无为”、“民贵君轻”等观点,对后世的政治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。韩非的文笔犀利,逻辑严密,被誉为“法家文章之祖”。
历史地位:
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,他的思想体系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。他主张以法治国,强调法律的严格执行,为后世的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。同时,他的“君道无为”、“民贵君轻”等观点,也为后世的政治制度提供了借鉴。韩非的《韩非子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家著作,对后世的法学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。韩非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,被誉为“法家之祖”。
字号
韩非子
朝代
战国
称号
法家代表人物
雅号
法家代表人物
人物生平
韩非(约公元前280年—公元前233年),战国时期韩国人,杰出的思想家、哲学家和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。以下是韩非的人生轨迹时间线:
1. 约公元前280年:韩非出生于韩国,是韩国的公子。
2. 青少年时期:韩非受到良好的教育,学习儒家、道家等诸子百家的思想,对法家学说产生浓厚兴趣。
3. 公元前260年左右:韩非结识了李斯,两人成为好友,共同学习法家学说。
4. 公元前256年左右:韩非开始撰写《韩非子》一书,系统阐述了法家的政治理论。
5. 公元前246年:韩非出使秦国,向秦王嬴政(即秦始皇)献策,希望秦国能够统一六国。
6. 公元前244年:韩非返回韩国,继续研究法家学说,撰写《韩非子》。
7. 公元前238年:韩非再次出使秦国,但因为李斯的陷害,被秦王嬴政投入监狱。
8. 公元前233年:韩非在狱中被迫服毒自杀,结束了他传奇的一生。
韩非的创作时期主要集中在公元前256年至公元前233年,他的主要著作《韩非子》在此期间完成。韩非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,尤其是对秦朝的法制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。
自相矛盾
楚人有鬻人与矛者,
誉之人:“吾人之坚,
物莫能陷也。
”又誉其矛人:“吾矛之利,
于物无不陷也。
”或人:“以子之矛陷子之人,
何如?
”其人弗能应也。
夫不可陷之人与无不陷之矛,
不可同世而立。
韩非子·五蠹
上古之世,
人民少而禽兽众,
人民不胜禽兽虫蛇。
有圣人作,
构木为巢以避群害,
而民悦之,
使王天下,
号曰有巢氏。
民食果蓏蚌蛤,
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,
民多疾病。
有圣人作,
钻燧取火以化腥臊,
而民说之,
使王天下,
号之曰燧人氏。
中古之世,
天下大水,
而鲧、
禹决渎。
近古之世,
桀、
纣暴乱,
而汤、
武征伐。
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,
必为鲧、
禹笑矣;
有决渎于殷、
周之世者,
必为汤、
武笑矣。
然则今有美尧、
舜、
汤、
武、
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,
必为新圣笑矣。
是以圣人不期修古,
不法常可,
论世之事,
因为之备。
宋有人耕田者,
田中有株,
兔走触株,
折颈而死,
因释其耒而守株,
冀复得兔,
兔不可复得,
而身为宋国笑。
今欲以先王之政,
治当世之民,
皆守株之类也。 古者丈夫不耕,
草木之实足食也;
妇人不织,
禽兽之皮足衣也。
不事力而养足,
人民少而财有余,
故民不争。
是以厚赏不行,
重罚不用,
而民自治。
今人有五子不为多,
子又有五子,
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。
是以人民众而财寡,
事力劳而供养薄,
故民争,
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。 尧之王天下也,
茅茨不翦,
采椽不斫;
粝粢之食,
藜藿之羹;
冬日麑裘,
夏日葛衣;
虽监门之服养,
不亏于此矣。
禹之王天下也,
身执耒臿以为民先,
股无胈,
胫不生毛,
虽臣虏之劳,
不苦于此矣。
以是言之,
夫古之让天子者,
是去监门之养,
而离臣虏之劳也,
古传天下而不足多也。
今之县令,
一日身死,
子孙累世絜驾,
故人重之。
是以人之于让也,
轻辞古之天子,
难去今之县令者,
薄厚之实异也。
夫山居而谷汲者,
膢腊而相遗以水;
泽居苦水者,
买庸而决窦。
故饥岁之春,
幼弟不饷;
穰岁之秋,
疏客必食。
非疏骨肉,
爱过客,
多少之实异也。
是以古之易财,
非仁也,
财多也;
今之争夺,
非鄙也,
财寡也。
轻辞天子,
非高也,
势薄也;
重争士橐,
非下也,
权重也。
故圣人议多少、
论薄厚为之政。
故罚薄不为慈,
诛严不为戾,
称俗而行也。
故事因于世,
而备适于事。 古者文王处丰、
镐之间,
地方百里,
行仁义而怀西戎,
遂王天下。
徐偃王处汉东,
地方五百里,
行仁义,
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。
荆文王恐其害己也,
举兵伐徐,
遂灭之。
故文王行仁义而王天下,
偃王行仁义而丧其国,
是仁义用于古不用于今也。
故曰:世异则事异。
当舜之时,
有苗不服,
禹将伐之。
舜曰:“不可。
上德不厚而行武,
非道也。
”乃修教三年,
执干戚舞,
有苗乃服。
共工之战,
铁铦矩者及乎敌,
铠甲不坚者伤乎体。
是干戚用于古不用于今也。
故曰:事异则备变。
上古竞于道德,
中世逐于智谋,
当今争于气力。
齐将攻鲁,
鲁使子贡说之。
齐人曰:“子言非不辩也,
吾所欲者土地也,
非斯言所谓也。
”遂举兵伐鲁,
去门十里以为界。
故偃王仁义而徐亡,
子贡辩智而鲁削。
以是言之,
夫仁义辩智,
非所以持国也。
去偃王之仁,
息子贡之智,
循徐、
鲁之力使敌万乘,
则齐、
荆之欲不得行于二国矣。 夫古今异俗,
新故异备。
如欲以宽缓之政,
治急世之民,
犹无辔策而御駻马,
此不知之患也。
今儒、
墨皆称先王兼爱天下,
则视民如父母。
何以明其然也?
曰:“司寇行刑,
君为之不举乐;
闻死刑之报,
君为流涕。
”此所举先王也。
夫以君臣为如父子则必治,
推是言之,
是无乱父子也。
人之情性莫先于父母,
皆见爱而未必治也,
虽厚爱矣,
奚遽不乱?
今先王之爱民,
不过父母之爱子,
子未必不乱也,
则民奚遽治哉?
且夫以法行刑,
而君为之流涕,
此以效仁,
非以为治也。
夫垂泣不欲刑者,
仁也;
然而不可不刑者,
法也。
先王胜其法,
不听其泣,
则仁之不可以为治亦明矣。 且民者固服于势,
寡能怀于义。
仲尼,
天下圣人也,
修行明道以游海内,
海内说其仁、
美其义而为服役者七十人。
盖贵仁者寡,
能义者难也。
故以天下之大,
而为服役者七十人,
而仁义者一人。
鲁哀公,
下主也,
南面君国,
境内之民莫敢不臣。
民者固服于势,
诚易以服人,
故仲尼反为臣而哀公顾为君。
仲尼非怀其义,
服其势也。
故以义则仲尼不服于哀公,
乘势则哀公臣仲尼。
今学者之说人主也,
不乘必胜之势,
而务行仁义则可以王,
是求人主之必及仲尼,
而以世之凡民皆如列徒,
此必不得之数也。 今有不才之子,
父母怒之弗为改,
乡人谯之弗为动,
师长教之弗为变。
夫以父母之爱、
乡人之行、
师长之智,
三美加焉,
而终不动,
其胫毛不改。
州部之吏,
操官兵,
推公法,
而求索奸人,
然后恐惧,
变其节,
易其行矣。
故父母之爱不足以教子,
必待州部之严刑者,
民固骄于爱、
听于威矣。
故十仞之城,
楼季弗能逾者,
峭也;
千仞之山,
跛牂易牧者,
夷也。
故明王峭其法而严其刑也。
布帛寻常,
庸人不释;
铄金百镒,
盗跖不掇。
不必害,
则不释寻常;
必害手,
则不掇百溢。
故明主必其诛也。
是以赏莫如厚而信,
使民利之;
罚莫如重而必,
使民畏之;
法莫如一而固,
使民知之。
故主施赏不迁,
行诛无赦,
誉辅其赏,
毁随其罚,
则贤、
不肖俱尽其力矣。 今则不然。
其有功也爵之,
而卑其士官也;
以其耕作也赏之,
而少其家业也;
以其不收也外之,
而高其轻世也;
以其犯禁罪之,
而多其有勇也。
毁誉、
赏罚之所加者,
相与悖缪也,
故法禁坏而民愈乱。
今兄弟被侵,
必攻者,
廉也;
知友辱,
随仇者,
贞也。
廉贞之行成,
而君上之法犯矣。
人主尊贞廉之行,
而忘犯禁之罪,
故民程于勇,
而吏不能胜也。
不事力而衣食,
谓之能;
不战功而尊,
则谓之贤。
贤能之行成,
而兵弱而地荒矣。
人主说贤能之行,
而忘兵弱地荒之祸,
则私行立而公利灭矣。 儒以文乱法,
侠以武犯禁,
而人主兼礼之,
此所以乱也。
夫离法者罪,
而诸先生以文学取;
犯禁者诛,
而群侠以私剑养。
故法之所非,
君之所取;
吏之所诛,
上之所养也。
法、
趣、
上、
下,
四相反也,
而无所定,
虽有十黄帝不能治也。
故行仁义者非所誉,
誉之则害功,
工文学者非所用,
用之则乱法。
楚之有直躬,
其父窃羊,
而谒之吏。
令尹曰:“杀之!
”以为直于君而曲于父,
报而罪之。
以是观之,
夫君之直臣,
父之暴子也。
鲁人从君战,
三战三北。
仲尼问其故,
对曰:“吾有老父,
身死莫之养也。
”仲尼以为孝,
举而上之。
以是观之,
夫父之孝子,
君之背臣也。
故令尹诛而楚奸不上闻,
仲尼赏而鲁民易降北。
上下之利,
若是其异也,
而人主兼举匹夫之行,
而求致社稷之福,
必不几矣。 古者苍颉之作书也,
自环者谓之私,
背私谓之公,
公私之相背也,
乃苍颉固以知之矣。
今以为同利者,
不察之患也,
然则为匹夫计者,
莫如修行义而习文学。
行义修则见信,
见信则受事;
文学习则为明师,
为明师则显荣:此匹夫之美也。
然则无功而受事,
无爵而显荣,
为有政如此,
则国必乱,
主必危矣。
故不相容之事,
不两立也。
斩敌者受赏,
而高慈惠之行;
拔城者受爵禄,
而信廉爱之说;
坚甲厉兵以备难,
而美荐绅之饰;
富国以农,
距敌恃卒,
而贵文学之士;
废敬上畏法之民,
而养游侠私剑之属。
举行如此,
治强不可得也。
国平养儒侠,
难至用介士,
所利非所用,
所用非所利。
是故服事者简其业,
而于游学者日众,
是世之所以乱也。 且世之所谓贤者,
贞信之行也;
所谓智者,
微妙之言也。
微妙之言,
上智之所难知也。
今为众人法,
而以上智之所难知,
则民无从识之矣。
故糟糠不饱者不务粱肉,
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绣。
夫治世之事,
急者不得,
则缓者非所务也。
今所治之政,
民间之事,
夫妇所明知者不用,
而慕上知之论,
则其于治反矣。
故微妙之言,
非民务也。
若夫贤良贞信之行者,
必将贵不欺之士;
不欺之士者,
亦无不欺之术也。
布衣相与交,
无富厚以相利,
无威势以相惧也,
故求不欺之士。
今人主处制人之势,
有一国之厚,
重赏严诛,
得操其柄,
以修明术之所烛,
虽有田常、
子罕之臣,
不敢欺也,
奚待于不欺之士?
今贞信之士不盈于十,
而境内之官以百数,
必任贞信之士,
则人不足官。
人不足官,
则治者寡而乱者众矣。
故明主之道,
一法而不求智,
固术而不慕信,
故法不败,
而群官无奸诈矣。 今人主之于言也,
说其辩而不求其当焉;
其用于行也,
美其声而不责其功。
是以天下之众,
其谈言者务为辨而不周于用,
故举先王言仁义者盈廷,
而政不免于乱;
行身者竞于为高而不合于功,
故智士退处岩穴,
归禄不受,
而兵不免于弱,
政不免于乱,
此其故何也?
民之所誉,
上之所礼,
乱国之术也。
今境内之民皆言治,
藏商、
管之法者家有之,
而国贫,
言耕者众,
执耒者寡也;
境内皆言兵,
藏孙、
吴之书者家有之,
而兵愈弱,
言战者多,
被甲者少也。
故明主用其力,
不听其言;
赏其功,
伐禁无用。
故民尽死力以从其上。
夫耕之用力也劳,
而民为之者,
曰:可得以富也。
战之事也危,
而民为之者,
曰:可得以贵也。
今修文学,
习言谈,
则无耕之劳而有富之实,
无战之危而有贵之尊,
则人孰不为也?
是以百人事智而一人用力。
事智者众,
则法败;
用力者寡,
则国贫:此世之所以乱也。
>>>>故明主之国,
无书简之文,
以法为教;
无先王之语,
以吏为师;
无私剑之捍,
以斩首为勇。
是境内之民,
其言谈者必轨于法,
动作者归之于功,
为勇者尽之于军。
是故无事则国富,
有事则兵强,
此之谓王资。
既畜王资而承敌国之釁,
超五帝侔三王者,
必此法也。 今则不然,
士民纵恣于内,
言谈者为势于外,
外内称恶,
以待强敌,
不亦殆乎!
故群臣之言外事者,
非有分于从衡之党,
则有仇雠之忠,
而借力于国也。
从者,
合众弱以攻一强也;
而衡者,
事一强以攻众弱也:皆非所以持国也。
今人臣之言衡者,
皆曰:“不事大,
则遇敌受祸矣。
”事大未必有实,
则举图而委,
效玺而请兵矣。
献图则地削,
效玺则名卑,
地削则国削,
名卑则政乱矣。
事大为衡,
未见其利也,
而亡地乱政矣。
人臣之言从者,
皆曰:“不救小而伐大,
则失天下,
失天下则国危,
国危而主卑。
”救小未必有实,
则起兵而敌大矣。
救小未必能存,
而交大未必不有疏,
有疏则为强国制矣。
出兵则军败,
退守则城拔。
救小为从,
未见其利,
而亡地败军矣。
是故事强,
则以外权士官于内;
救小,
则以内重求利于外。
国利未立,
封土厚禄至矣;
主上虽卑,
人臣尊矣;
国地虽削,
私家富矣。
事成,
则以权长重;
事败,
则以富退处。
人主之于其听说也于其臣,
事未成则爵禄已尊矣;
事败而弗诛,
则游说之士孰不为用矰缴之说而侥幸其后?
故破国亡主以听言谈者之浮说。
此其故何也?
是人君不明乎公私之利,
不察当否之言,
而诛罚不必其后也。
皆曰:“外事,
大可以王,
小可以安。
”夫王者,
能攻人者也;
而安,
则不可攻也。
强,
则能攻人者也;
治,
则不可攻也。
治强不可责于外,
内政之有也。
今不行法术于内,
而事智于外,
则不至于治强矣。 鄙谚曰:“长袖善舞,
多钱善贾。
”此言多资之易为工也。
故治强易为谋,
弱乱难为计。
故用于秦者,
十变而谋希失;
用于燕者,
一变而计希得。
非用于秦者必智,
用于燕者必愚也,
盖治乱之资异也。
故周去秦为从,
期年而举;
卫离魏为衡,
半岁而亡。
是周灭于从,
卫亡于衡也。
使周、
卫缓其从衡之计,
而严其境内之治,
明其法禁,
必其赏罚,
尽其地力以多其积,
致其民死以坚其城守,
天下得其地则其利少,
攻其国则其伤大,
万乘之国莫敢自顿于坚城之下,
而使强敌裁其弊也,
此必不亡之术也。
舍必不亡之术而道必灭之事,
治国者之过也。
智困于内而政乱于外,
则亡不可振也。 民之故计,
皆就安利如辟危穷。
今为之攻战,
进则死于敌,
退则死于诛,
则危矣。
弃私家之事而必汗马之劳,
家困而上弗论,
则穷矣。
穷危之所在也,
民安得勿避?
故事私门而完解舍,
解舍完则远战,
远战则安。
行货赂而袭当涂者则求得,
求得则私安,
私安则利之所在,
安得勿就?
是以公民少而私人众矣。 夫明王治国之政,
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,
以寡趣本务而趋末作。
今世近习之请行,
则官爵可买;
官爵可买,
则商工不卑也矣。
奸财货贾得用于市,
则商人不少矣。
聚敛倍农而致尊过耕战之士,
则耿介之士寡而高价之民多矣。 是故乱国之俗:其学者,
则称先王之道以籍仁义,
盛容服而饰辩说,
以疑当世之法,
而贰人主之心。
其言古者,
为设诈称,
借于外力,
以成其私,
而遗社稷之利。
其带剑者,
聚徒属,
立节操,
以显其名,
而犯五官之禁。
其患御者,
积于私门,
尽货赂,
而用重人之谒,
退汗马之劳。
其商工之民,
修治苦窳之器,
聚弗靡之财,
蓄积待时,
而侔农夫之利。
此五者,
邦之蠹也。
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,
不养耿介之士,
则海内虽有破亡之国,
削灭之朝,
亦勿怪矣。
智子疑邻
宋有富人,
天雨墙坏。
其子曰:“不筑,
必将有盗。
”其邻人之父亦云。
暮而果大亡其财,
其家甚智其子,
而疑邻人之父。
郑人买履
郑人有欲买履者,
先自度其足,
而置之其坐。
至之市,
而忘操之。
已得履,
乃曰:“吾忘持度。
”反归取之。
及反,
市罢,
遂不得履。
人曰:“何不试之以足?
”曰:“宁信度,
无自信也。
”
扁鹊见蔡桓公
扁鹊见蔡桓公,
立有间,
扁鹊曰:“侯有疾在腠理,
不治将恐深。
”桓侯曰:“寡人无疾。
”扁鹊出,
桓侯曰:“扁之好治不病以为功!
” 居十日,
扁鹊复见,
曰:“侯之病在肌肤,
不治将益深。
”桓侯不应。
扁鹊出,
桓侯又不悦。 居十日,
扁鹊复见,
曰:“侯之病在肠胃,
不治将益深。
”桓侯又不应。
扁鹊出,
桓侯又不悦。 居十日,
扁鹊望桓侯而还走。
桓侯故使人问之,
扁鹊曰:“疾在腠理,
汤熨之所及也;
在肌肤,
针石之所及也;
在肠胃,
火齐之所及也;
在骨髓,
司命之所属,
无奈何也。
今在骨髓,
臣是以无请也。
” 居五日,
桓侯体痛,
使人索扁鹊,
已逃秦矣。
桓侯遂死。
曾子烹彘
曾子之妻之市,
其子随之而泣。
其母曰:“女还,
顾反为女杀彘。
”妻适市来,
曾子欲捕彘杀之。
妻止之曰:“特与婴儿戏耳。
”曾子曰:“婴儿非与戏也。
婴儿非有知也,
待父母而学者也,
听父母之教。
今子欺之,
是教子欺也。
母欺子,
子而不信其母,
非所以成教也。
”遂烹彘也。
历史评价
韩
韩非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、政治家和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。他生于战国时期,活跃于公元前3世纪,是韩国的贵族。韩非的主要著作是《韩非子》,其中包含了他的政治哲学和法律思想。以下是历代文人学者对韩非的评价:
汉
汉武帝时期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在《史记》中对韩非有所记载。司马迁对韩非的评价比较客观,他将韩非归为“法家”的代表人物,认为韩非的思想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影响力,但同时也指出了韩非的一些缺点,如过于强调权谋,忽视道德。
魏
魏晋南北朝时期:
魏晋时期的思想家王弼对韩非的评价较为负面,他认为韩非的思想过于强调权谋和法律,忽视了道德和仁爱。王弼认为这种思想容易导致社会动荡和人心不古。
唐
唐朝时期的儒学家韩愈对韩非的评价较为正面,他认为韩非的法律思想有一定的现实意义,尤其是在治理国家、维护社会秩序方面。韩愈认为韩非的思想在当时具有一定的进步性。
宋
宋朝时期的儒学家朱熹对韩非的评价较为负面,他认为韩非的思想过于强调权谋和法律,忽视了道德和仁爱。朱熹认为这种思想容易导致社会动荡和人心不古。
明
明清时期的学者对韩非的评价褒贬不一。一方面,有些学者认为韩非的法律思想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,尤其是在治理国家、维护社会秩序方面;另一方面,有些学者认为韩非的思想过于强调权谋和法律,忽视了道德和仁爱。
综上所述,历代文人学者对韩非的评价褒贬不一。一方面,他们认为韩非的法律思想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进步性;另一方面,他们批评韩非过于强调权谋和法律,忽视了道德和仁爱。然而,不可否认的是,韩非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,尤其是在政治哲学和法律领域。